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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2024-03-28 11:42:11

  1. 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热线
  2. 食品监督电话是多少
  3. 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热线

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热线是12315。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登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办事指南中下载《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而且这个或登录省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并附相关申请材料。

2、到区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管局窗口,或区各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办证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予以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进行现场审核。

5、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6、申请人到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或所属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二、食品监督电话是多少

全国统一投诉电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工商局:12315,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卫生局:12320,商务局:12312,至于各地监管部门的电话,可查询当地114或相关网站。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一种用来对食品质量监管的管理办法。

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人畜共患病等问题不仅直接威胁到公众健康,而且对食品国际贸易产生了非常明显的影响,对食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也带来了直接的影响。

目前,中国国内普遍认为,监管体制不完善是制约食品安全水平提高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国务院于2004年9月1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扩展资料: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都需要哪些资料和流程?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在政务大厅领取填写),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等;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食品经营场所具体方位图及文字说明;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图及文字说明等文件;

5、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工商部门办理。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之前要注意以下几点:

1、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人须为该企业的投资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2、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该企业为申请人;

3、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本人为许可的申请人;

4、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